新快报讯 1月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项目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据悉,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针对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针对市民提出的具体建议,将督促相关经营企业研究解决或吸纳。
《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广州202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立法后评估项目。为保障立法后评估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2025年9月1日至9月15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就《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项目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其间共收集到有效问卷151份,其中,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4份,占比3%;经营企业工作人员9份,占比6%;用户116份,占比77%;其他市民22份,占比14%。
您认为广州市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和管理状况如何?您认为当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设置的禁停区电子围栏是否合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总量控制,您认为是否必要?记者注意到,问卷设置了不少犀利的问题,全方位听取公众关于《管理办法》的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看法。
根据网络问卷调查结果,《管理办法》的社会知悉度较高。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中,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相关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对《管理办法》的知悉率为100%,用户和其他人员对《管理办法》的知悉率为87.5%。
问卷也显示,《管理办法》的社会认同度较高。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广州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和管理状况较好,90.7%的受访者认可《管理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分工要求;80.8%的受访者认为当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设置的禁停区电子围栏相对合理;89.4%的受访者表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总量控制是有必要的;86.8%的受访者对每3年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进行评估和调整表示支持;88.7%的受访者认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运营配额管理,并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无偿投放具有合理性;91.4%的受访者认为,建立管理服务考核制度,并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者的运营配额数量实行动态调节,具有合理性;92.7%的受访者认为《管理办法》中关于经营者投放车辆要求和经营者的运营管理要求具备合理性;90.1%的受访者认为对违停车辆实施代履行的要求具有合理性;92.1%的受访者认可对经营者行政处罚规定条款的合理性。
据悉,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针对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有市民提出,某个品牌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开关锁时存在噪音扰民情况;还有市民提出,经营企业设置禁停区电子围栏时要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对此,交通运输部门决定不采纳。理由是:非立法后评估内容,将督促相关经营企业研究解决或吸纳。
此外,有经营企业提出,市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区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督促属地相关部门更好执行《管理办法》。对此,交通运输部门决定采纳。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